各学院:
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的质量,严把毕业生“出口关”,保证人才培养质量,现将加强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质量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毕业论文(设计)学术诚信教育
(一)各学院在4月3日前自行组织学生开展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诚信专题学习,组织本单位师生学习教育部《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》(第34号令)(附件1)、教育部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办法(试行)》(教督〔2020〕5号)(附件2)、《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管理规定(修订)》(贵师院发〔2017〕62号)(附件3)。强化学术诚信教育,明确主体职责,杜绝出现抄袭、剽窃、伪造、篡改、买卖、代写毕业论文(设计)等学术不端事件的发生。各学院要将学习情况做好保存及归档。
(二)继续做好2024届每位学生签署我校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诚信声明工作,确保学生知晓撰写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时要遵守学术规范和道德准则,不允许出现任何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。
二、加强毕业论文(设计)过程性管理
(一)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,严格按照《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管理规定(修订)》(贵师院发〔2017〕62号),做好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的全过程管理。
(二)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时间节点推进工作,敦促师生及时在毕业论文(设计)管理系统完成过程性材料的上传与审核,确保过程性材料的规范性。
(三)各学院要严格按照“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评议不合格,学生不可进入答辩环节”“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,其重复率不得超过30%(不含30%)”的要求执行,严把毕业论文(设计)质量关。完整版查重报告(电子版)上传毕业论文(设计)管理系统,完整版查重报告(纸质版)装入学生论文档案袋。
三、加强对专升本联合培养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的指导与管理
学院要加强与专升本联合培养单位的常态化交流,定期开展培养情况检查工作,特别是加强对毕业论文(设计)的规范化管理,强化各环节监督与指导,做好学校各项工作通知、制度规范的传达与宣传。
请各学院在师生中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,使全体师生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做好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的重要意义,确保毕业论文质量。
附件:1.教育部《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》(第34号令)
2.教育部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办法(试行)》
3 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管理规
3.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管理规定(修订)
教务处
2024年3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