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招聘对象
(一)卫生类职位
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学位的应(往)届毕业生。不含2023年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定向生和委培生。
(二)教育类职位
1、师范类大学应(往)届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;
2、当年第一批次本科录取的综合类大学应(往)届毕业生,并取得学士学位;
3、中医学教师、新能源汽车维修教师职位限高校应(往)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;
(三)委托培养、在职培养和2023年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生,独立学院毕业生,各类成人教育、远程教育毕业生不列入本次引进对象范围。
(四)本次共招聘41人
二、招聘要求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,具备拟引进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(二)招聘对象中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,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;其他报考人员,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。年龄计算至2023年3月10日。
(三)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: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;
2.经人民法院决定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;
3.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;
4.截止2023年3月10日服务期未满,仍在岗的“农村义务教育”阶段的特岗教师;
5.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(单位)的人员,未满最低服务年限;
6.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人事部令第6号所列需回避情形;
7.铜仁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;
8.在读的在校生、现役军人及2023年不能毕业的;
9.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。
三、报名程序
(一)报名时间及地点
1、教育类职位:采取校园招聘的形式
报名时间及地点:
贵州师范大学(花溪校区)2023年3月15日至3月16日(9:00—17:00)
教育类职位校园招聘后剩余职位于2023年6月30日前根据本实施方案另行发布公告开展引进。
2、卫生类职位:采取校园招聘的形式
报名时间及地点:
贵州医科大学北京路校区(贵阳市北京路4号)2023年3月10日(上午9:30-15:30)
卫生类职位校园招聘后剩余职位于2023年6月30日前根据本实施方案另行发布公告开展引进。
(二)报名所需资料
现场报名提交资料:考生报名时须持毕业证、学位证(2023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),大学期间成绩单(所在院系盖章),身份证和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,教育类职位需提供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(2023年应届毕业生持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明,报考印江中等职业学校中医学教师、新能源汽车维修教师职位的报名时不需提供);报名时填写《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(引进)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》(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下载,建议提前填写电子版彩印),并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。
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考试环节。引进职位引进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:3,如达不到1:3比例的,由“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”研究确定是否开考。
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名时,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、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。
(三)报名要求。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应聘,报名登记信息必须真实、准确。对伪造虚假信息,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,一经查实,取消相应资格。报考人员因报名登记信息填写错漏或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,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;委托他人报名出现上述情况的,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,责任自负。
(四)资格审查。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由教育、卫生健康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方案组织实施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,由具体审查人签署意见(合格或不合格)并签字确认。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过程的始终,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,将取消报考人员引进资格,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。
(五)考试。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确定考试方式,主要采取面试(试教)或笔试加面试(试教)方式进行,报名人数超过35人的职位采取笔试加面试(试教)方式,报名人数少于35人的职位采取面试(试教)方式,报名结束后统一组织实施,考试方式、地点、时间另行通知。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,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,在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。
(六)考试总成绩计算
1、只进行面试(试教)考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=面试(试教)成绩
2、笔试加面试(试教)考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=笔试成绩×50%+面试(试教)成绩×50%
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,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。
(七)签订就业意向协议。考试结束后,将考试总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以考试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排名,并按各职位人才引进计划数1:1的比例签订《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引进人才聘用意向性协议书》(如末尾出现考试成绩并列的将进行加试,加试成绩高的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),未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。
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签订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(以下简称“三方协议”,由报考人员自备)及《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引进人才聘用意向性协议书》;往届毕业生须签订《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引进人才聘用意向性协议书》。
(八)体检。签订“三方协议”和《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引进人才聘用意向性协议书》的考生为体检对象。体检工作由县人才办指定医院,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。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,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,费用报考人员自理,未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。
(九)考察。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,由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牵头,考察按照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(试行)》(中组发〔2021〕11号)、贵州省有关规定进行,采取查阅个人档案、实地考察、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进行。在职人员重点考察“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”五个方面;未就业考生重点考察在校表现、现实表现、学业成绩等。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和下列情形之一的,视为不合格:
1.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。
2.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,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。
3.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。
4、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。
5.考察时不能提供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和个人(学籍)档案等资料(应届毕业生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),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。
6.不符合引进范围、对象和条件,以及报考职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的。
7.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。
(十)聘用。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列为拟引进对象,统一进行公示,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考生,由拟聘用单位报送考察相关资料,经主管部门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,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,办理相关聘用手续。
凡因体检、考察等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缺额一律不予递补。
四、优惠政策及其他
(一)对招聘到我县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,按我县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执行。
(二)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(含试用期),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时间起计算,服务期限内一律不得调动。
(三)如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或在服务期限未满的情况下,因个人原因离开工作单位的除不再享受我县的优惠政策外,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。